淄博市
政策通知公告

淄博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情况公示

2023/09/21 5.3k 阅读 235 点赞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矿山非法开采问题突出。一是非法开采屡禁不止。淄博市沂源县、淄川区、博山区等长期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且愈演愈烈,开采者个人受益,修复却由政府买单。 2018-2020年,沂源县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19件。二是举报频发。截至4月28日,涉及矿山破坏方面的信访件已达139 件,占举报件总量的10.6%。其中,关于沂源县存在乱开乱采违法行为的群众信访举报就达15件。三是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针对私挖乱采行为,各地主管部门的处理方式简单 粗放,除淄川区6起非法开采案件没收非法所得6.03万元、没收矿产1780m3外,其他案件均未依法落实相关规定,违规开采矿山行为成本过低,禁而不绝。

二、基本情况:反馈问题共涉及我市3个区县,分别是沂源县、淄川区、博山区。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公示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33-2774227。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