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政策通知公告

淄博市2020年第四季度省级产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圆满结束

2020/10/13 1.2w 阅读 242 点赞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厅委托省淡水渔业研究院水产品质检中心对我市开展2020年下半年省级水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第四季度养殖环节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安排在高青县,抽检产地水产品样品10个,其中草鱼3个、鲢鳙鱼2个、鲤鱼5个。淄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有关监督抽查抽样工作,负责检测中心和高青县的抽样联络、协调,严格按照监督抽查抽样规定安排两名执法人员抽取样品。此次抽检工作经过现场打捞、现场取样、现场封存等一系列程序,抽检样品将对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水产养殖违禁药物进行检测。


此次监督抽查工作有助于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促进渔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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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