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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倡议书

2023/03/30 7.1k 阅读 90 点赞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缅怀英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重要传统节日。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祥和、文明有序,3月31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保护森林资源,提高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难度大的自然灾害。防止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美好家园。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防火规定,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美好绿色家园。

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抵制不文明的祭奠方式,不在林区内的坟头墓地等防火区域焚烧纸钱、点香烛、燃放烟花鞭炮,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鲜花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努力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以实际行动推动移风易俗持续深入。

树立安全意识,减少火灾隐患。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淄博市发布的《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通告》,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林缘边吸烟、野炊,不在林旁山边组织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等农(林)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遇有森林火情,科学冷静处置发现火情及时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详细说明着火地点及位置,以便于森林消防队伍快速到达火场及时进行扑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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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