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制度,提高医保定点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提供更具质效的医保医药服务,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要,保障医疗保障基金高效安全运行,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bybygk@163.com。
二、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2188650 联系人:李龙飞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