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医保发〔2023〕25号)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评估,以下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新增、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新增以下2家医药机构为基本医保定点:
1.淄博市第一医院互联网医院;
2.淄博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
二、以下4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
1.淄博市第一医院法人代表由“马进强”变更为“郑建彬”,同时补充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2.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法人代表由“赵西敏”变更为“王军卫”,同时补充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3.周村区萌水镇中心卫生院法人代表由“崔振发”变更为“王鹏”,同时补充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执业许可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周村区萌水镇中心卫生院增加执业地点,地址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馨苑三期东。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如对以上单位医保定点新增、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317727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