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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2024/03/12 1.7w 阅读 252 点赞

   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医保发〔2023〕25号)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评估,以下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定点新增、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新增以下2家医药机构为基本医保定点:

  1.淄博市第一医院互联网医院;

  2.淄博市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

  二、以下4家定点医药机构变更:

  1.淄博市第一医院法人代表由“马进强”变更为“郑建彬”,同时补充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2.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法人代表由“赵西敏”变更为“王军卫”,同时补充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3.周村区萌水镇中心卫生院法人代表由“崔振发”变更为“王鹏”,同时补充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执业许可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周村区萌水镇中心卫生院增加执业地点,地址为萌水镇北池二路文昌馨苑三期东。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如对以上单位医保定点新增、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317727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