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淄政办字〔2019〕102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填写《反馈意见单》发送到电子邮件:zbybzqyj@163.com或将《反馈意见单》邮寄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90号,邮编:255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保政策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附件:《反馈意见单》
《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
反馈意见单.docx
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docx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