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6/10/25 1.4w 阅读 240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5〕5号)等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审查评估委员会审查评估,以下医药机构(名单见附件)符合医保定点新增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如对以上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3177278

附件: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docx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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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