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1/04/05 4.0k 阅读 111 点赞

现将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6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

受理部门: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3-3181080

一、整改问题

燃煤小机组和锅炉围城现象突出,2015年,淄博市煤电机组数量为142台,总装机容量为588万千瓦,单机容量仅4.1万千瓦,与全省平均水平(单机7.8万千瓦)差距很大,区域内煤电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导致淄博市空气中SO2、NO2浓度居高不下。

二、整改目标

解决燃煤小机组和锅炉围城现象。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质量

三、整改情况

一是已编制《淄博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5年)》。 二是“十三五”期间,组织区县关闭32台煤电机组,共58.9万千瓦。三是 2019年制定《淄博市煤电机组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淄政办字〔2019〕86号),进一步优化全市煤电机组布局。四是2018年至2020年,完成5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关停或清洁能源置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