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办理情况的公告

2020/02/02 1.7w 阅读 465 点赞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鉴于公积金服务大厅属于人群聚集区,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倡议职工尽量选用网上方式办理业务,非急需事项尽量不在疫情防控期内到现场办理,减少人员接触,遏制病毒传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公积金窗口将于2月3日(大年初十,星期一)起正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业务办理须知

(一)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办理请尽量提前通过网上服务厅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减少等待时间。

(二)提取业务

提取业务请尽量通过网上服务厅办理。其中,在淄博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失业提取、离退休提取、冲还贷签约等5项业务可通过网上服务厅PC端和微信公众号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可通过网上服务厅PC端办理(死亡提取、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分期归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除外),也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厅和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三)单位业务

单位业务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厅办理。请暂未注册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专管员的缴存单位,抓紧注册单位网厅专管员,并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厅办理单位业务(可办理职工开户、封存启封、市内转移、信息变更、开具证明等业务)。

(四)网上服务厅登录方式

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zfgjj.zibo.gov.cn)的“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或微信搜索“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并关注认证后,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及服务密码进行登录,也可刷脸登录。

(五)预约方式

登录网上服务厅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认证后进行预约。

三、预约或网上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12329服务热线或公积金窗口服务电话0533-2307183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1.请到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我窗口工作人员将全程佩戴口罩为您服务,请谅解。

2.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方便您今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请与我们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新春快乐、幸福安康!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2020年1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