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修改<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48号),组织修订了《淄博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现对新修订的《淄博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话:0533-3178931
(二)传真:3182117(转人事科)
(三)电子邮件:zbsnyjrsk@zb.shandong.cn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淄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1217房间,邮编255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