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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市医保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01/10 1.9w 阅读 514 点赞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法治医保呈现新气象。2023年,我局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内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自主学习,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的重要部署,着力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医疗保障的各项工作中。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2023年共召开33次党组会。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协助案件法制审核、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方面,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辅助支撑作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评估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备案制度。2023年度,依法依规制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部门官方网站公布《2023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正透明法治环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确保医保领域执法工作的合法性,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2023年度实施行政检查97次,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区县交叉检查、大数据筛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3年度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574家,追回、拒付违规基金1801.37万元。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覆盖应用,推动全市154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28家定点药店完成事前事中智能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强化信用监管,制定《淄博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医保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应用,形成医药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模式。

  (四)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根据省医保局权责清单,完善我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梳理,我局权力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别9项,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3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满意率达100%。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注重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起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规划,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两定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次。组织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市医疗保障局19人成绩全部合格,通过率100%。组织系统内77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系统行政执法证持有人数达149人。

  (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在局网站公开曝光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典型案例10余起,组织拍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短视频10余条。在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动画。组织医保工作人员深入定点医药机构、企业、社区等,宣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与定点医药机构签署《2023年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信用承诺书》2800余份。

2023年,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法治化程度明显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创文和参保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基层向市民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力量不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医保政策专业性强,宣传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符合垂直管理模式的行政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垂直管理优势,整合全系统行政执法力量,健全医保基金执法体系。加强对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提升执法效能。

  (二)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传媒平台,以“医保大讲堂”、典型案例、普法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抓住医保参保缴费等有力时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相关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法治知晓率。

  (三)开展多样化法治学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观看庭审录像、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借助山东通学习群、协同办公系统、微信等媒体工具分享学习内容,将学法用法与日常工作生活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市医保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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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