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2024/02/18 1.1w 阅读 245 点赞

  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医保发〔2023〕25号)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评估,拟新增以下2家医疗机构为我市门诊统筹医保定点,现予以公示:

  1.周村区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2.周村区精神卫生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2日

  如对以上单位作为淄博市门诊统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3177278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