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关政策,市医疗保障局对原居民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关于实施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填写《反馈意见单》发送到电子邮件:zbybzqyj@163.com或将《反馈意见单》邮寄到: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90号,邮编:255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保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