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2〕7号),《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发〔2022〕12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6日,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bsylbzjyyfwk@zb.shandong.cn。
二、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2188650 联系人:牛秀超
附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