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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01/05 1.5w 阅读 462 点赞

  2022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2022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内法规汇编》等法律法规,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自主学习,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20〕13号)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评估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备案制度。2022年度,依法依规制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代政府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部门官方网站公布《2022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市长为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是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0个政府部门。制定行政处罚案件综合评审和集体审议规则。结合新的行政处罚法和我市垂直管理实际,重新梳理行政执法和处罚流程,编制了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标准处罚案卷,制定了案件综合评审规则和集体审议规则,确保执法程序合规、流程规范、案卷统一。制定《淄博市医疗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淄博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创新医疗保障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2022年度累计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800家,暂停或解除医保协议90家,追回违规基金2709.79万元,行政处罚301.0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1起涉嫌欺诈骗保案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5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8起。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注重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起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规划,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两定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次。组织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市医疗保障局及局属事业单位74人成绩全部合格,通过率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淄博市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依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2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满意率达100%。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规范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证持有率持续增长,达76%。2022年实施行政检查79次,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

  (八)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8起典型案例;在市医保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置打击欺诈骗保专题专栏,联合20余家媒体刊载相关报道、文章、视频90余篇;印制下发《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汇编》,收录汇编典型案例50起;与定点医药机构签署《2022年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信用承诺书》2700余份。

   2022年,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法治化程度明显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三是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局各项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创文和参保宣传等活动,深入社区基层向市民群众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力量不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机关编制紧张,法制机构设在待遇保障科,科室人员不足,缺少法律专业人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医保政策专业性强,宣传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部分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掌握还不够透彻。

  四、2023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一是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完善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清单,严格执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规范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指引,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二是加强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观看庭审录像、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提升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健全完善符合垂直管理模式的行政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垂直管理优势,整合全系统行政执法力量,健全医保基金执法体系,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发挥专业人员的专业优势,形成市级集中、一体推进的行政执法格局。明确行政执法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理顺医保行政执法与经办协议管理关系,强化经办机构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工作责任。

  (三)营造良好法治医保氛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增进各方共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医保普法宣传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运行机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增强全社会医保法治意识,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拓宽宣传途径,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小视频、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持续抓好宪法法律普及,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法规政策的知晓率,推动医疗保障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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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