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改淄医保发[2019]3号文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淄医保发[2019]23号)和《关于加强和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医保字[2021]53号)文件规定,经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审核评估,现拟将以下单位新增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新增“山东理工大学医院”为门诊慢特病定点;
二、新增“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西山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定点;
三、新增3家医药机构为基本医保定点,名单如下:
1.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四八一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2.淄博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张店新村路店
3.淄博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博山鼓浪屿药店
四、新增“淄博市淄建集团老年护理服务中心”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定点机构。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7日
如对以上单位作为淄博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3177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