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4/26 1.1w 阅读 85 点赞

各区县医保分局,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文昌湖区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稽核中心,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各民营医药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27号)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