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面试人员范围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见附件1),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面试人员范围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5日14:30,携带报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实行诚信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求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2月25日及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3月25日及以前取得。
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区联通路290号)三楼318会议室。
三、面试工作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面试上午8:30开始,考生在上午7: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区联通路290号)二楼209会议室。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立即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一天后登录“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考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联系方式:0533-2181075
附件2: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3:面试人员守则.doc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