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医保领域群众办事的高频事项,也是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异地就医便捷度的有力措施。
自2月1日起,全国已有27个试点省份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展了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实现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互联互通。
淄博市作为山东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五个试点市之一,首批共开通了五家试点医疗机构,分别是: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张店区人民医院、淄博广电医院。同时计划年底前增加至31家医疗机构,实现所有区县全覆盖。
我市参保人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和住院转外就医备案的,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我市规定。参保人可以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
如何查询参保地是否开通?全国有哪些定点医药机构可以直接结算?请打开如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50yzofEoBjZ0vEdhXTaNQ
我市普通门诊待遇政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OTe-aq5CJgi5-YC8u0u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