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特药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50号)要求,经第三方山东启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评估后,确定2家大病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杜丁丁
联系电话:3173157
大病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淄博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张店共青团路店、淄博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二路店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特药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50号)要求,经第三方山东启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评估后,确定2家大病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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