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分局、各参保单位:
因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出台疫情期间医疗保险费缴纳优惠政策,现对2020年3月份后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日起暂停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含网上申报缴费),恢复缴纳时间另行通知。暂停期间,参保人享受医疗待遇不受影响。
二、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延缴工作正常受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关注“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并登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60.210.113.119/col/83481/index.html),下载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办理。
三、请各区县告知参保单位及时关注“淄博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淄博市医疗保障局(http://ybj.zibo.gov.cn)的通知公告。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